综合执法改革后,局政策法规处(执法指导处)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业务建设,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。全面部署下半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,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全员培训工作方案、执法比武实施方案、队列会操实施方案、专项执法督查工作方案,拟出台《关于加强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系统规划今后一段时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,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朝规范化、专业化方向发展。6月份,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8件,罚没款689000元;采取行政强制措施6件;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3374次。
一是有序推进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处罚系统”(新处罚系统)的测试、试行和使用,统筹推进原业务系统存量案件的处理,保障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平稳开展。各执法队及时完成执法办案人员执法业务系统账号的确认、注册和交接,做好新处罚系统的系统配置工作。市局制定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处罚系统7月15日正式启用工作任务清单》,开展专题实操培训,确保新系统运行顺畅。7月15日,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处罚系统正式启用,实现了改革后执法文书、罚没款账号、执法流程规范统一。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,印发《关于加强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》(杭交发[2020]41号),推行“每案必审”和“独立案审”制度。探索新形势下案审机制,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。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、执法服装、执法用章管理。清理回收行政执法证件、执法服装,着手制定行政证件管理办法。按照全员持证要求,及时协调后续执法证培训和申领工作。重新配发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和行政管理专用章。四是开展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试点工作。根据省厅部署,推进改革后执法站所标准化工作,切实做好改革后执法融合和标准化建设,重点对执法装备、执法制度等做好先行先试工作。部署交通执法队和港航执法队着眼长远,开展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下各类标准和制度的制定工作。五是开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贯彻实施工作。全面开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工作,重点对基层执法站所开展自查整改。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,实行轻微违法行为“首错免罚”,创新执法方式、优化裁量权、改善执法环境、提升交通执法形象。6月24日,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发出了第一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。(法规处)